家长速看!南浔镇和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始啦~
| 招商动态 |2017-07-04
今年南浔区南浔镇和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南浔镇的南浔实验小学、湖州师院南浔附小、三长学校、横街小学四所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3个教学班,预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5日;
开发区的马腰小学、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开发区浔溪小学三所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9个教学班,预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5日;
请家长根据各校招生公告报名时间、地点带齐资料前往报名,为了方便家长,各校都已安排相关招生工作人员接待。
南浔镇和开发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已经启动,请家长抓紧时间报名。
南浔镇和开发区各校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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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州师范学院南浔附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局(浔教办〔2017〕43号)精神,我校2017级新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学生人数320名。
二、招生对象
1.年龄: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准。
2.范围(施教区):①万顺路以西、人瑞路以北、长湖申航道以南、南浔大道以东的范围内。②人瑞路以南,南浔大道以东的原北里乡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
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
四、招生办法与步骤
第一类,房、户均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
第二类,户籍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
第三类,房产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第四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浔教办〔2017〕43)号符合条件进行登记。
五、关于房户的界定
1.适龄儿童房户依据为:与其监护人(父母)相一致的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户口簿。
2.施教区内相关行政村的适龄儿童须具备的户房条件是:其一,户口,必须在上述行政村或自然村;其二,住房,必须由村委提供监护人(父母)的住房证明及2016年、2017年水电发票原件2份。以上两条件缺一不可!
3.户籍迁入、房产办理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六、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家长携孩子到湖师院南浔附小“思源楼”大厅。
2.报名资料:适龄儿童户口本、监护人(父母)不动产权证、学前教育卡的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
3.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留校进行复核,7月14日上午8:00——10:00家长根据录取公示名单,凭身份证到“致远楼”签名领取入学通知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凡符合下列全部六项条件的,才可进行相关登记:
1.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缴满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且无中断,提供缴纳清单;——社保卡及清单(2016年6月20日前)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的浙江省居住证;——居住证(2016年6月20日前)
3.适龄儿童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2016年6月20日前)
4.直系子女证明,新生出生证明;——户口本和出生证
5.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无法履行监护条件证明,当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所在地无监护及同意借读证明
6.就读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卡。
湖州师范学院南浔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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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浔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局文件(浔教办〔2017〕43号)精神,我校2017级新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0个班,学生人数400名。
二、招生对象
1.年龄: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准(户口登记在册时间在2017年6月20日前)。
2.范围(施教区):万顺路以东、人瑞路以北、申湖航道以南、东至江苏省界,含浔东行政村、浔南粜糠兜自然村老居民,南栅原南浔镇居民。
三、报名时间
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四、招生办法与步骤
第一批:施教区类新生:房、户均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
第二批:施教区类新生:户籍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
第三批:统筹类新生:施教区内有房,但户在中心城区外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第四批:统筹类新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登记。
五、关于房户的界定
1.适龄儿童房户依据为:与其监护人(父母)相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户口簿。只具有祖(外祖)父母房产时,需提供区房产管理中心提供的父母双方在中心城区内无房证明和行政村或社区证明。
2.浔东行政村、辽里行政村、浔南粜糠兜自然村的适龄儿童须具备的房户条件是:其一,户口,必须在上述行政村或自然村;其二,住房,必须由村委提供监护人(父母)的住房证明及2016年、2017年水电发票原件2份。
3.住房为房管所的:监护人(父母)房卡取得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即2016年6月20日前)。
六、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家长携孩子到南浔实验小学浔育楼。
2.报名资料:适龄儿童户口本、监护人(父母)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卡的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
3.户口本、不动产权证原件留校10天进行复核,7月16日家长凭身份证到浔育楼底楼603教室签名领取。
符合南浔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此类新生以父母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确定报名学校,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
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卡和缴纳清单(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间);
2.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南浔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或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间);
5.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固定依据证明(如租房协议等),临时居住地所属社区(行政村)证明;
6.新生父母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7.新生户籍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当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已在省内学校就读的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在省外就读的提供原就读幼儿园证明;
8.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湖州市南浔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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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街小学2017年招收一年级新生
根据《2017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浔教办〔2017〕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今年招收一年级新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二)招生报名:
2017年7月5日到横街小学报名,逾期不候。
第一批:本施教区新生。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③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第二批:符合南浔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新生。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卡和缴纳清单(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间);
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南浔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或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⑤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固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等),临时居住地所属社区(行政村)证明;
⑥新生父母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⑦新生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当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已在省内学校就读的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在省外就读的提供原就读幼儿园证明;
⑧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三)审核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局招生文件和审核情况分批录取新生,在7月15日之前公布招生名单。
横 街 小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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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2017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7年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二、招生政策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以下简称: “新生” )。
(二)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规定的施教区,由户口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条件确定入学。
(三)招生报名
新生户籍迁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等时间统一截止为2017年6月20日。父母的社会养老保险2016年7月5日前开始缴纳至今(中间无间断)。
1.施教区类新生
新生户籍在施教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③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2.政策类新生
属“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此类新生到南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统筹类新生
(1)第一批:新生户籍不在施教区,但新生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有房产的。此类新生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③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④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2)第二批:符合南浔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新生。此类新生以父母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及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为依据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单位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卡和缴纳清单(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间);
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或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⑤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固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等),临时居住地所属社区(行政村)证明;
⑥新生父母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⑦新生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当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已在省内学校就读的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在省外就读的提供原就读幼儿园证明;
⑧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四)报名时间
1.施教区类新生(新生户籍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
2017年7月5日上午8:00到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报名,并随带规定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逾期不候。
2.统筹类新生(无户籍有房产、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南浔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017年7月5日下午13:00到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报名,并随带规定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逾期不候。
(五)审核录取
1.学校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6日-7月12日,重点审核户籍、房产、社保、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计划生育等相关信息。
2.学校根据招生原则和审核情况录取新生,分批录取完成招生计划,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批:施教区类;
第二批:政策类;
第三批:统筹类中在施教区内有房无户;
第四批:统筹类中符合条件的来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统筹类新生将按照《2017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执行,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确定,若无空余名额,则统筹安排。
(六)插班生
初一新生,户籍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2017年8月25日下午13:00到南浔开发区实验学校报名,并随带规定材料(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②若有房产的带父母或新生本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③小学义务教育登记卡),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逾期不候。学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审核批准后给予安排。
无户籍的初一新生,因学校班额限制,不再接受插班生。
三、招生服务
学校招生政策咨询